江阴市慈善总会星级义工晋星和嘉奖评定办法

【时间】:2009-02-15  【阅读】:3114 次  【发布】:江阴市慈善总会

为推动江阴市慈善事业的发展,弘扬义务工作者无私奉献、服务社会的精神,江阴市慈善总会决定依据义工服务时间的长短和服务社会的业绩,分别授予五个星级义工称号及义工杰出贡献银星奖章、义工终身成就金星奖章。为此,特制定评定办法如下:

一、注册义工参加江阴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立项的服务项目,或各镇(街道)、义工站的义务服务项目,工作时间累计达50小时以上的,由江阴市慈善总会授予“一星级义工”的称号。

二、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,工作时间达150小时以上的,由江阴市慈善总会授予其“二星级义工”称号。

三、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,工作时间达500小时以上的,由江阴市慈善总会授予其“三星级义工”称号。

四、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,工作时间达1200小时以上的,由江阴市慈善总会授予其“四星级义工”称号。

五、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,工作时间达3000小时以上的,由江阴市慈善总会授予其“五星级义工”称号。

六、从事义务工作取得突出业绩,有较大社会贡献和影响,在授予五星级义工称号的基础上,评选出“江阴市义工杰出贡献银星奖”和“江阴市义工终生成就金星奖”。

七、江阴市慈善义工的“星级”评定和奖项授予工作由各义工站队组织评定,由义工分会审核,由江阴市慈善总会批准。

八、江阴市慈善总会定于每年三月初,义工队伍成立周年之际,举行义务工作总结及晋星、表彰活动,具体活动内容和形式由慈善总会按每年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。

九、江阴市慈善总会将为注册义工建立档案,当义工需要社会有关部门证明时,慈善总会将为其提供书面证明。当义工年暮或患病时,可以优先享受相应义工服务。

十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江阴市慈善总会。

0510-860218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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